银两在封建社会后期成为法定货币,清末逐步被银元淘汰

Connor 币安钱包官网 2022-10-07 127 0

银两制历经宋、金、元、明取得法定货币地位以后,一直为官私收付的主要法定货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行用。清朝曾经对银两制制定几条规定:征税起征点初为一两,乾隆时减为一钱,一钱以上必须用银,以下听民自便;法定制钱1000文合银一两,纳粮时小户零星税银及大户尾欠银一分收钱十文;纹银为标准成色;政府会计都要银两核算。

此后,举凡市场交易和政府收支,甚至民间往来,多以银两为货币单位计算。银元通行之后,再以银元对银两来折价收付。清季和民国时期,银两的本位币地位,并不因银元发展快而受影响,直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废两改元为止。共计存在405年。

银两的使用概况

银两有两大类。一是实银两,通称宝银。各地的形状、成色、大小、轻重和使用习惯都不同。

官炉私炉自铸种种银两,名目繁杂,据《清朝文献通考》所载有好几十种。清与民国又不同。晚清与民国时期通用的有:北京十足银、松江银,天津行化银、白宝银、老盐课银,东北大翅宝银,济南高白宝,上海二七宝,苏州苏元锭,扬州扬漕平银及扬州新,镇江公议足纹银,杭州元宝银及小锭子,汉口公估二四宝银,武昌昌关子及昌关锭,九江二四宝纹,长沙项银及十足大宝银,广州藩纹关纹及盐纹银,云南公估银,贵州巧水银及侈罗银,重庆足色票银,西安十足银,甘肃、新疆足纹银等等。

按宝银成色分:纯银1000‰,足银990‰以上,纹银930‰以上,标准银900‰以上。这是全国公认的统一标准,具体到各地所用宝银情况极复杂,据调查,各省通用宝银共计104种。二是虚银两。这种所谓银两没有白银实物,仅代表白银在市场起货币作用。社会公认其名称、成色、重量、计算方法和使用要求。

它代表某地共同使用的标准银两,成为该地区统一的货币计算单位。全国有四种,即是:上海的九八规元,天津的行化,汉口的洋例,营口的炉银。这些都是以平砝名称表示的银两计算单位而广泛使用的货币。

白银的使用阶段

1、明代白银使用情况

在明朝的货币领域里,白银使用的范围很广,首先就是国家的赋税收入,其次是财政支出,政府官吏领取俸禄,白银十分之九,铜钱十分之一,官府、国库的开支、用项也都以白银来计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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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是储藏。白银使用范围的推广,使它日益成为积累财富计算财富的手段。明代商人有大贾、中贾、小贾之分,划分的标准就是他们积累白银数量的多少;一般来说,家产有银百万两以上的称大贾,万两以上至几十万两者称中贾,千两、几百两者则称小贾,百两以下就是小商贩了。

不仅富商大贾们贮藏白银,官僚、贵族、地主也是积银成风,尤其是皇室、大贵族、大官僚,积银数量惊人。像明英宗太库、中库,经常积银八百多万两贮而不用。大宦官刘瑾被抄家时,竟然有银二亿五千九百多万两。

第四是贸易的计价、支付,就是充当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值得提出的是,在货币经济发展、白银流通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明朝后期不仅大宗交易用银,而且连小买卖、小本经纪也用碎银了。

明代的许多地方志、文集、笔记、小说里可以见到大量的商品以白银计价,例如丝、绸、棉花、布匹、粮食等等。在商品经济最为发展的江南苏杭地区,雇工的工资(劳动力的价格)也是用银子来计算支付的,比如湖州的计件工资,养蚕一筐一两、缫丝一车六分;计时工资是采桑一天二分银子,缫丝一天六分。这样,贵金属白银的流通,在我国封建社会里经过宋元以来几百年缓慢、曲折地发展,最后终于排挤了纸币,并取代铜钱而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从而形成了封建社会后期以银为主、以铜钱为辅的银、钱并行的货币制度。

2、清朝白银流通情况

从清朝初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我国一直是一个银本位的国家,白银(包括银两和银元)是货币的主体,铜币(制钱和铜元)退居到很次要的地位。清朝对白银的使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顺治到乾隆的清前期一百余年,国内大部分地区专门使用银块,以两为单位,称为银两。第二个阶段是嘉庆至光绪初年的八九十年间,就是十九世纪的大部份,外国银元逐渐深入到中国内地,在中国变成了一种选用货币。第三个阶段是光绪十五年(1889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清朝灭亡,中国开始自己铸造银元,做为正式流通的法定货币。

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二、第三两个阶段里,银两还是继续通行,占据主要地位,并没有被银元所取代。

计算价值单位

银两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货币制度,它是以金属的重量来计算价值,就是所谓“金属称量货币”的制度,还没有进入法定铸币的阶段。白银的货币单位是“两”,众所周知,像英国的“镑”,意大利的“里拉”,德国的“马克”,起初也是重量单位。但是后来英镑的镑和实际重量的“磅”已经毫无关系,变成纯粹的货币单位名称。

银两的“两”,却仍然是以金属的重量做单位来计算价值。清朝政府曾经规定:

1、政府的财政收入、支出,向百姓征收的赋税都是以银两计算。

2、纳税在一两以上者必须交纳白银,一两以下听民自便,交纳白银或铜钱都可以。乾隆年间,又把白银在税收中的起征点降低到一钱。

3、政府规定纹银,就是含银量在93.5%的银块为标准成分。

这一时期,不仅政府收税要银两,国内外的商业贸易,如果款项比较大,也要用银两来计算价格和支付。所以银两在清朝是一种法定的本位货币,它和制钱实际上具有主币和辅币的关系.照乾隆皇帝的话说,叫做“用银为本,用钱为末”。

银两制度的缺点

银两制度的内容是非常复杂繁琐的它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两的形式

明朝白银的铸造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锭(元宝)

常见的是50两一锭的船形元宝,下面还有各种大小的小元宝。银锭上一般有文字,记有铸造地名、重量和,银匠的姓名,还有年号;但是小锭上有时不铸文字。

旧式的银条、砝码形的银锭在明朝很少见。元宝是一种很落后的形制,从前中国人携带钱财,经常是缠在腰里,而不是放在衣袋里,俗称“腰缠万贯”,元宝的船形制式,正是便于缠在腰里,左右各缠一个。

(2)银钱

明朝政府设有银作局,铸造金银钱,主要是用来赏赐。银钱遗留至今的主要有永乐通宝、万历通宝和天启通宝三种;大小形式和铜钱差不多,略小一些,重一钱,也有重几分或几钱的,并不完全一致。其中比较有名的万历矿银。万历年间政府大开银矿,所以银钱的铸造要多于其他朝代。常见的银钱正而为“万历通宝”,背面有“矿银”二字,重三分、四分、五分等几种。

也有正面为“万历年造”,背而为“二钱”、“五钱”。

(3)银豆、银叶

官府的银作局也铸造这两种银币,银豆为圆珠形,重一钱或三五分;银叶是方片,轻重不等。日本在德川幕府时期曾经发行使用过豆板银,大小轻重不等,很可能是受了中国的银豆、银叶子的影响。

(4)银牌

明朝还曾经铸造使用了银牌,分为五钱和一两的二种,是专门用来对西域哈密等地作贸易上的支付手段。

清朝银两的铸造形式有船形的银锭——元宝,重五十两至十两不等,甚至还有一两、五钱、三钱、一钱重的小元宝。有秤砣形或馒头形的“镍子”,一般在十两以下。还有滴珠、福珠,就是珠形的小银块;以及银饼和形状不规则的散碎银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的不便携带,小的银两称重、鉴定成色也很麻烦。

2、银两的成色

清朝使用银两的成色是参差不齐的,所含白银成分的多少很不一致。政府虽然公布含银量为93.5%的纹银为标准成色,但是实际上各地使用的宝银成分相当复杂。据撰写《中华币制史》的张家骧先生调查,在各省通用的不同成色的宝银共计104种,从十成的足银(含银99.2%)以下,至九九、九八、九五、九三至八成等等,不可详计。

使用时需要专门的内行来鉴定成色高低,有时还要借助工具“夹剪”,付款时计价的银两成色如果和实际支付的银两成色不一样,还需要进行折算,也是非常麻烦的。

清代的大中城市都设有铸造银两的官营、私营炉房,负责熔化和铸造各种银锭。政府设有公估局,专门负责鉴定银两的成色和称定重量,即看色、看秤;后者就是以公平的标准砝码来称重,确定宝银的重量。

前者——看色是专门技术,凭多年的经验,用眼力测定宝银的成分,检查是否掺杂了铅、锡,再用小锤子敲击银块的要害部位,辨别声音来判断它内部的质量如何。检验以后,把重量、成色用墨笔书写在银锭面上,有的还要加盖印章、结果相当准确,据说和化验结果相差无几。公估局鉴定的宝银是有信用的;后来,清朝末年设造币厂采用新式化验方法后,公估局就不再开设了。

3、银两的称重

(平砝)衡量银两重量的标准叫做“平”,各地称银的砝码轻重也有差异,情况相当复杂。据民国初年中国银行所作的调查,约有170多种,实际上还要多。主要的平砝有以下几种:

(1)库平

《马关条约》

这是满清政府法定的银两货币单位。凡是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支、银行中官府的股份、征收税款,都是用库平银来核算。按照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的规定,清朝中央政府的库平一两为37.31256克。但是各省地方的库平却不相同、最大的广东库平一两为37.79克,最小的是宁波库平,一两仅有36.877克。此外,甚至一省之内的库平重量也不一致,比如有灌库平、道库平、盐库平等等。

(2)关平

即海关征收关税的银两重量标准,源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在咸丰八年(1858年)签订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标准,略重于中央库平,一两约为37.68克。设关平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进出口税的征收计算标准。以后凡是国际贸易、对外借款、国际金融往来大都用关平来计算。

(3)漕平

为了征收漕粮折色所用银两的计算单位。清朝原来规定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江西、湖北八省的漕粮,都要运交本色(粮米),后来嫌运输粮食麻烦,可以改征折色银两,就设置了漕平砝码来称量所收的银两,如上海漕平一两为36.657克。但各地的漕平重量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

(4)司马平

又叫“司平”、“广平”,是广东等地对外贸易专用的银两计算单位,一两约为37.57克。因为广东和欧美通商最早,这种计量单位被外国商人所熟悉,所以多用它来计算价格。

(5)公砝平

简称“砝平”。主要用来调拨、汇兑银款,各地钱庄、票号的客户来汇兑银两的时候,用这种标准计算,也是北京市场通用的平砝之一。

(6)钱平

金融业(钱庄、钱铺、票号)内部通用的计量标准,它们和其它行业的帐目清算往来,都是按照“钱平”来进行计算。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银两”这种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特殊经济条件下产生的金属称量货币制度,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得到发展。由于在外形、成色和重量上不统一,交易支付时需要鉴别、称重、折算,相当繁琐,所以它在清朝末年就开始被新型的货币——银元逐渐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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