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会计税务实务】日本税法中的延滞税、利息税、加算税的介绍
背景
在日本设立的公司如发生未能及时或漏缴等事项受到税务处罚,日本的税务处罚制度中较为复杂的便是附加税制度。根据日本的国税通则法,附加税包括延滞税、利息税和加算税。在此,我们将对以上税种进行一些简单的介绍。
01 延滞税
延滞税是指在纳税期限前没有全额缴纳应缴税款,所产生的处罚性质税费。在纳税期限之后对已申报的税种进行更正申报或重新申报,导致已缴税款少于应缴税款,也需缴纳此项税费。
计算方法
延滞税按日计算应纳税款。
纳税期限翌日开始的两个月内,延滞税税率适用“年利率7.3%”或“特别标准税率加1%”中的较低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年2.4%
纳税期限翌日开始的两个月后,延滞税应缴税款适用“年利率14.6%”或“特别标准利率加7.3%”中的较低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年8.7%
*特别标准利率:是指从每年的前一年10月至前一年9月的每个月从银行获得的新的短期贷款的平均合同利率之和除以12,再加上1%得到的利率。近3年的特别标准利率在1.5%左右。
02 利息税
当由于审计未完成或缺乏现金流而无法在纳税期限前全额支付税款时,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延迟申报纳税或延长提交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这种情况下,将征收利息税。
计算方法
纳税期限的翌日开始到全额纳税时止,按照“年利率7.3%”或“特别标准利率”中的较低者,按日计算利息税的应纳税额。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年0.9%。
03 加算税
加算税是对未能在纳税期限前申报或缴纳税款的处罚性质税费。是一种具有惩罚性质的税费。有四种类型的加算税:少申报加算税、不申报加算税、不纳税加算税和从重加算税,以下将对四种加算税分别介绍。
少申报加算税
少申报加算税是指在纳税期限前提交的纳税申报书上申报的税款小于实际应该缴纳的税款,在必须进行修改申报或进行更正的情况下需缴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从纳税期限等的次日起,到收到调查通知书或修正通知书等之前,主动提交修正申报表,则不需要为少缴的税款缴纳少申报加算税。
计算方法
未超过更正前应纳税额的部分按10%缴纳少申报加算税,更正前应纳税额的部分和50万日元相比,超过两者中数额大的部分按15%缴纳少申报加算税。
不申报加算税
不申报加算税是指如果在纳税期限前没有进行申报,则会被征收不申报加算税。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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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在50万日元以内的部分按15%缴纳不申报加算税,超过50万日元的部分按20%缴纳不申报加算税。如果在纳税期限之后、税务局指出之前主动申报,则减按5%缴纳不申报加算税。
不纳税加算税
不纳税加算税是在源泉征收的所得税没有及时缴纳时实施的惩罚。
计算方法
按应纳税额的10%缴纳不纳税加算税。
如果在收到税务局的通知前主动纳税,则不纳税加算税的税率降至5%。
从重加算税
从重加算税是在以上三种加算税的征收前提下,有刻意伪装或隐瞒事实从而未报税或少报税的情节时,将代替以上三种加算税进行征收。
计算方法
少申报加算税的从重加算税为应纳税额的35%;
不申报加算税的从重加算税为应纳税额的40%;
不纳税加算税的从重加算税为应纳税额的35%。
04 地方税
日本各地也有类似以上各种加算税的各种地方税种,除名称不同外与国税基本一致,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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